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勤奋踏实,身心健康,无不良嗜好;
3.男女不限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盲视、无传染病史、无残疾、无纹身;
4.热爱学前教育教学工作,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。热爱学习,善于思考,勤于钻研,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;
5.服从安排,团结同事,有较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,善于同家长、同事沟通交流
6.学前教育教师,年龄在35周岁以下,性格开朗,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优先(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均可),保育员,年龄在45周岁以下,性格开朗,形象大方,具备从事保育工作资格证书,会说普通话;
工资待遇
1.试用期工资(试用期2个月),教师工资2500.00元/月;保育员工资1800.00元/月
2.转正后工资,经两个月试用期合格后,教师工资2700.00元/月;保育员工资2000.00元/月。
3.工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:基础工资+绩效工资
①教师工资:基础工资1300.00元/月+绩效工资1200.00元/月;
②保育员工资:基础工资1000.00元/月+绩效工资800.00元/月;
4.寒暑假工资(各1个月)
①教师1500.00元/月
②保育员1200.00元/月
5.工龄工资
工作累计满一年,工龄工资增加10.00元/月;
6.统一购买商业保险;